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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並於 1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。 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於網路買賣特殊商品,得不適用消保法 7 天 猶豫期之規定, 而其中Cherry. W代購行為,符合條例中第二項---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,得以免除消保法第19條的7日解除權 。
Cherry. W網站上商品皆屬代購服務,顧客下單後才向國外廠商進行採購,並請當地小幫手寄回台灣。
此項符合代購依委任者要求購買指定商品之(客製化給付)行為,故不適用消費者7天鑑賞期。
非瑕疵商品恕不接受退換貨,無法同意者請勿下單,以免造成日後不愉快❤️